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关于组织全局公共机构深入开展“节能宣传周”活动的通知
来源: 时间:2018-06-11 作者:管理员
局属各单位,机关各处室:
今年6月第三周(6月11至17日)为全国第28个“节能宣传周”,6月13日(周三)为全国“低碳日”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,切实引导和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能减排工作,结合局工作实际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
本次活动要紧紧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“节能降耗,保卫蓝天”及全国低碳日主题“提升气候变化意识,强化低碳行动力度”,着力宣传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的表率作用,着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成就和节能示范单位的典型事例,着力宣传垃圾分类公共机构率先行动的做法和经验,以实际行动引领全市人民积极参与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,努力为高质量建设“美丽徐州”作出贡献。
二、活动主要安排
节能宣传周期间,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,在办公区、公共场所悬挂横幅,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张贴宣传画、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;通过举办生态文明建设和厉行节约知识讲座、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推介、网上节能知识答题、利用电子邮箱发放公益节能信息等主题宣传活动,深入开展资源能源国情、省情、市情教育,普及节能知识;通过结合园林行业特色,积极推广节约型园林建设,绿化养护管理提倡节能、节水、节电新技术,率先做好节能工作,积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;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和宣传教育活动,普及节能常识,培树广大干部职工节能好习惯,在全局上下倡导绿色生活、绿色办公、绿色消费的节能新理念。
三、有关要求
(一)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,把开展“节能宣传周”和“低碳日”宣传实践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,统一安排,周密部署,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,努力扩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,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
(二)把握重点,深入宣传。各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,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,结合工作实际践行和传播生态文明理念,以倡导绿色环保的工作方式、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,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节能意识。
(三)及时反馈,认真总结。节能宣传周期间,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,每天15时前要将当天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的活动信息(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)发送到局办邮箱。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,于6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局节能办。
联系人:张斌、梁栋;电话:80802616
徐州市市政园林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6月8日